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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友家给的首付我们俩共同供房,房产证上应该有我的名字吗

发表于2014-10-30
标签:落户 装修 买房 首付 房产证 

买房、结婚、生子……过着幸福圆满的小生活,这是本来的设想。跟男朋友谈了三年现在27了也到了差不多要结婚的时候,于是按照计划我们打算今年内买房明年结婚。计划是这样进行的,也是这样实施的,想不到中途竟然因为一个没设想的环节闹得我们差点就掰了。


我跟男朋友是大学同学到现在也不过才工作没几年,没什么存款,肯定要啃老才能买得到房子。按照我们的经济能力,再考虑到交通要方便上班,周边配套要方便生活,最好还能落户有学位什么的(我们俩毕业之后户口都挂在人在市场,买房能落户),最后选了个番禺市桥80万左右的二手房。小两房,距离番禺广场地铁站步行10来分钟,而且附近有学位有菜市场,一切都很完满。


按照计划,首付由男友家付,装修费由我家付,月供就由我们两个年轻人共同给。重要的是,房产证上要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一切都说得好好的,合情合理。


差不多到了买房签约的时候,有一天去男友家吃饭,未来的婆婆语重深长的来跟我说买房的事,主要内容大概是:我们两老知道你们俩赚钱不容易,供房子更是不容易,而你爸妈身体也不好,所以就不用你家来出装修的钱了,首付我们来给,装修钱我们也给了,那房子本来就装修好的你们就翻新买些家具就可以了,我们连首付加上装修钱给你35万,但这钱一给了之后呢摆酒席的预算就没了,要不等你们生完孩子之后再摆一场大的什么都……之类之类。难得有这么开明的婆家我都快感动的流泪了,当下立马就答应了。


等到房子正式签约的那天男朋友跟他爸妈一起去,故意支开了我。等他们签约完过了几天我无意中看到合同才知道,上面只有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当初不是说好了要写两个人吗?怎么又变了?!我质问他,他也理直气壮的说,房子首付是他们家给的装修也是他们家出的,理所当然是写他的名字,而且到时候真正过户也是只写他的名字。那我就不懂了,我也有供房子啊,又不是什么都不出,为什么要没有我的名字,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很没保障!为此我们吵了好久,知道过户的时候他还是坚持写一个人的名字……


大家评评理,虽然首付是他们家给的,但是我们俩个共同供房,难道房产证上就不应该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吗?


发表于2014-10-30

可以商量着来

发表于2014-10-30

如果男友家不愿意,LZ可以不用出供房钱,或者协议供房

发表于2014-10-30

新婚姻法,婆婆真会保护自己儿子啊。楼主小心哦

发表于2014-10-30

深爱是不需要房子保障的

发表于2014-10-30

这个问题有点纠结,写也是情理之中,不写也说得过去

发表于2014-10-30

楼主,趁还没结婚分手吧,这个家庭这么不尊重你,以后你结婚了也不会对你多好的,所以,走吧,不要留恋这个男人和他的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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