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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产权?小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发表于2016-03-16

   最近,经常有网友问我大产权、小产权的问题。

    大家习惯把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叫“大产权”,50年的叫“小产权。”

    首先,先给“大小产权”正个名,正确说法是“土地使用期限“。

  

  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使用期限"一项,国土部给出的解释是,证书有权利类别,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那么,住宅土地使用期限50年或70年的到期怎么办?


    楼主整理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言下之意,现在所有买的房子到期后,业主有优先续约权,只要业主还要,别人就不能要,业主不要,则别人才可以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明确规定的,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但续期的细则,特别是收费标准则就不明确了。

      

    

      针对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深圳市是这样做的:

   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以20年产权出让了一些使用权限为20年的商用土地,2001年前后,这些用地陆续到期。2002年至2004年,深圳尝试以补缴100%的市场地价作为续期条件,但没有任何业主响应,原因就是“价格太高了”。2004年,深圳发布《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重新划定补缴标准,补缴地价下降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由于补交额可承受,拖欠地价无法转让,在实现资产收益需求的情况下,业主通过补缴获得了续期。


      网络还流传这样的一则消息:(翻遍各个政府网站没有找到相关规定,有待考证)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到底是无偿续期还是有偿续期,一直没有明确的依据,只能静静地等待相关条文的完善

   

    

发表于2016-03-16

自动续期有缴费标准吗 

发表于2016-03-16

我家以前的老房子虽然是住宅产权 但是也是50年的产权啊 为什么 

发表于2016-03-16

现在都是70年吧

发表于2016-03-16
消消乐好玩儿吗,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大产权?小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3-16
消消乐好玩儿吗,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大产权?小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3-16

到不了时间 人就挂了 

发表于2016-03-16

续期还有收费的啊

发表于2016-03-16

蛮实用的哦

发表于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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