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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庆市房管局关于办理房屋登记是否夫妻签字公告

发表于2016-09-20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庆市房产管理局研究决定,就我市市区内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是否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同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已取得房屋权证的房屋(包括房改售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办理房屋转移、抵押等登记业务的,房屋登记部门将不再审查证载权人婚姻关系,经证载权人同意即为其办理相应登记业务。证载权人是夫妻一方的,需一方到场签字办理;证载权人是夫妻双方的,需双方到场签字办理。

二、自2016年10月1日起,新购商品房或购买二手房申请房屋权登记的,房屋登记部门将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人确定房屋权人进行登记,不再审查购房人婚姻关系。如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体现为一个权利主体,则房屋登记为这一权利主体单独;如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体现为夫妻双方权利主体,则房屋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如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体现为多个权利主体,则房屋登记为这些权利主体共有。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并已登记办理了房屋权证且房屋权证未载明共有人的(即含有隐性共有人),如需明确登记房屋权利归属,更好保护个人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婚姻关系中未载明为共有人的一方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载明为共有人的业务,即夫妻加名。1

夫妻加名业务是房屋登记业务中的一项常规业务,只收取登记费。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交易大厅、市房屋产权市场龙南交易交易大厅、市政府服务房产交易大厅均可办理。1

四、咨询电话

市房屋产权市场交易:6293004、6289011、6289523、6030031、60300531

市房屋产权市场龙南交易:5155162、5155161、51551061

市服务房产窗口:6158165、6158130

五、本公告终解释权归大庆市房产管理局。

下图为大庆市房管局关于办理房屋登记时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的公告





发表于2016-09-20
soufun34678,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大庆市房管局关于办理房屋登记是否夫妻签字公告”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9-20
soufun34678,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大庆市房管局关于办理房屋登记是否夫妻签字公告”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9-20

意思就是必须到场呗

发表于2016-09-20

要房屋登记了啊

发表于2016-09-21

大庆什么时候办理房屋登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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