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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该何去何从?三大猜想哪个更靠谱?

发表于2013-09-24

产权到期后的三大设想

①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

正如目前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频频暴露一样,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同时,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房屋,都是个未知数。

②房随地走,国家补偿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必须找到国家和业主“共赢”的方式。

③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

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以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发表于2013-09-24
生命力顽强,您好!您所发的帖子“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该何去何从?三大猜想哪个更靠谱?”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9-24

适时调整,我觉得调整的后果就是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产权一样是70年,啥问题都没了,我们就凄惨了

发表于2013-09-24

每一个都不靠谱,看看外国,买一套房子就是终身的产权,而且房价还没我们这么高,生活质量比我们好,我们就活该一辈子为房子忙碌?

发表于2013-09-24

房子,中国人的传统思想,有了房子就有了家,好了吧,房价这几年涨了这么多

发表于2013-09-24

肯定是利益最大话,哪个收益多就哪个

发表于2013-09-24

无论哪一种我们都很吃亏

发表于2013-09-24

一般的房子住不到这么长时间吧

发表于2013-09-24

现在不是以房养老么,和这不一个问题?

发表于2013-09-24

现在还说不定 谁知道以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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